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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法外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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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大早,李吉刚刚起床,旅馆老板吉姆就在门外喊。
    “杰克,有人找你!”
    李吉无奈的撇了撇嘴,一边安抚被惊醒的丽丝,一边嘟囔:“说过多少遍了!吉!我叫吉!”
    收拾洗漱一番后,李吉和丽丝走出房间吃早餐。
    几个商人正在餐厅,一边吃饭,一边等人,见到李吉,赶紧热情的打招呼。
    这几个商人昨天从李吉手上收到了一些蘑菇,价钱很不错。
    李吉不是腼腆的人,和几个商人攀谈几句,搞清楚了状况――这几个商人以为李吉是从星辰大草原回来的背包客。
    李吉手头的那些蘑菇,不光是迷雾之墙内有,偶尔也会出现在星辰大草原上。
    每年的秋季,一些背包客会冒着生命危险,从迷雾镇出发,经过睫毛险道,穿过契隆山脉,到达星辰大草原,带回当地的特产――那些别处难以见到的蘑菇,就是其中的一种。
    这些来自星辰大草原的特产,由于数量稀少,非常珍贵,许多商人来到迷雾镇争相购买,只要贩卖到艾斯帝国的大城市,那就是暴利。
    李吉知道,那些奇形怪状,价值不菲的蘑菇,迷雾之墙内有很多――和星辰大草原比起来,迷雾之墙的环境更适合这些蘑菇生长。
    李吉在迷雾中生活,或者说是挣扎了数月,幸亏有小丽丝的陪伴才没有发疯。但也因祸得福,从此有了生财之道――到现在,李吉都难以相信那些长得遍地都是,吃得他直反胃的垃圾蘑菇,这么值钱。
    不只是蘑菇,那些大蝎子、大蜈蚣也有很高的价值。人们把这些毒虫当成和蘑菇一样珍贵的补品,可以用来入药,如果是新鲜的,甚至活的,就更值钱了。
    用过早餐,李吉和闲下来的旅馆老板吉姆攀谈起来。
    这是个家庭旅馆,只在秋季前后做做外来人的生意,此时正是生意红火的时候。
    过了这段时间,在下大雪之前,这里的旅客就会清空。
    通过和吉姆的闲聊,李吉对这个边城小镇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
    迷雾镇的镇民成分很单纯,基本都是陆续从艾斯帝国逃难迁来的流民。李吉和他们交流时使用的语言就是正宗的艾斯语。
    这就是李吉这么快被接纳的原因――大家以为李吉也是来自艾斯帝国的流民。
    迷雾镇处于野狗原的东北角落里,东面就是迷雾之墙,北面是契隆山脉的余脉。
    艾斯帝国东北部设有三郡:黑狐郡、猛猪郡、红狮郡。
    在这三郡的北疆,分布着十二座军城,号称“十二连城”。
    十二连城自成建制,隶属于北部军团,独立于三郡之外,犹如一条巨大的锁链,沿着迷雾之墙的西部和野狗原的南部边缘迤逦而过,锁住帝国的东北疆,和大西北的军事防卫区连在一起。
    十二连城之外,便是人类的边缘。
    野狗原上不止这十二座军城,还有一座特殊的大城――黄风堡。
    黄风堡位于野狗原深处,和契隆山脉交接处的黄风山。这里距离艾斯帝国最近的领地还有六百多里,却是野狗原上唯一亲近艾斯帝国的领地,也是野狗原上最强大的势力。
    这座城市里生活着二十多万高山矮人,据说大领主战吼.黄风就是一位八阶强者,他的儿子们也个个不凡,英勇善战。
    强将手下无弱兵,这些高山矮人全民皆兵,黄风堡强者如云,虽然不是人口最多的城市,军事实力却超过了十二连城的总和。
    和这些高山矮人比起来,人类就是野狗原的外来人。
    这些高山矮人世代居住在黄风堡,在驱魔战争期间和人类结盟,组成联军,共同对抗魔族入侵,直到现在。
    一千年多过去了,历经三次驱魔之战,矮人和人类的盟约还在继续,而且愈加紧密。
    艾斯帝国立国到现在不过三百多年,和矮人们的友谊也持续了三百多年。
    所以,对于艾斯帝国来说,和矮人的关系是真正的世代友好。
    艾斯帝国的皇帝在意图开发野狗原和契隆山脉时,特意下发旨意,不得骚扰黄风堡,不得与黄风堡为敌,所有军城对黄风堡放开贸易。
    三十多年前,黄风堡的矮人大领主首次接受了艾斯帝国皇帝的赐封,成为艾斯帝国的一位大侯爵。
    至此,艾斯帝国兵不血刃,领土拓展了十几万平方公里,将野狗原纳入囊中,开始全力开发野狗原。
    此后的短短几十年内,野狗原南部出现了近千个人类大大小小的村落。来自艾斯帝国的移民,一步步向野狗原的内部渗透。
    黄风堡虽然名义上还是独立的领地,可实际上已经和帝国本土区别不大,人类商人可以自由出入黄风堡――只要你有实力穿越野狗原。
    矮人寿命很长,四十岁只是刚刚成年,活到二百岁的矮人比比皆是。
    矮人外表上和人类中的强壮者区别不大,除了刚成年的矮人比正常的人类矮,比正常的人类强壮,几乎没有任何区别。
    刚成年的矮人身高还不到一米三。但矮人其实并不矮,因为,矮人终其一生都在不断的长高。
    百岁以上的矮人,身高和正常的人类差不多,甚至个别实力强悍,生命悠长的矮人能长到一米八,甚至两米。
    白天出现在镇上的生意人中,就有几个矮人商人,只是拉卡里斯·李以前没见过,李吉刚开始还以为是特别强壮的人类。
    野狗原上不只是有矮人,或者说,野狗原上数量最多的是那些形形色色的异族人。
    除了那些没有智慧的类人形魔怪,还有大约上百万强悍的异族,生活在野狗原上,人类反而是少数民族。
    这些异族个体实力强悍,文明程度却很低,甚至还有以智慧生物和自己的同类为食的食人族。有的连智慧生物都谈不上,除了比魔兽聪明,没有一点文明之光的闪现,其实和魔兽别无二致。
    有些异族文明程度较高,对于人类没有威胁,能够被人类接受,和人类的关系比较亲近。人类允许他们进入自己的地盘进行交易,甚至混居。
    最有代表性的就是野蛮精灵和兽人。
    野蛮精灵族的山狮部落距离迷雾镇不远,有时会到迷雾镇贩卖一些兽皮、草药之类的山货,换取些日用品和工具。有些野蛮精灵甚至搬到比较开放的人类村镇里,和人类一起生活。
    李吉白天见到的几个身背弓箭,手持猎叉短矛,遍体纹身,长着长耳朵的人,就是对人类还算和善的山狮部落的野蛮精灵。
    迷雾镇已经有三百多年的历史,不同于后来新建的人类村镇。
    迷雾镇的建立是在第三次驱魔之战后,已经有三百多年历史了。
    这三百多年来,迷雾镇在当地扮演着重要角色,起起落落,最终成了一个由艾斯帝国流民组成的“大镇”,平时也会接纳少部分野蛮精灵、矮人、荒野兽人。
    在艾斯帝国建立后,迷雾镇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划入了十二连城中的黑山城。
    只是这里距离黑山城还有三百多里,距离最近的烽燧也有近二百里。
    黑山城对迷雾镇的控制,几乎为零。
    听上去这里似乎很荒凉,但其实不然,相对于其它村镇来说,迷雾镇绝对算得上是“重镇”了。
    由于这里紧靠睫毛险道,水果酿造的果酒和蘑菇也很出名,每年都有许多商人冒险,到这里来进行交易。
    实际上这里土地肥沃,物产丰饶,除了水果和蘑菇,还出产一些珍贵的药材。要不是因为距离野狗原实在是太近,而且魔犬猖獗,迷雾镇大有可为。
    迷雾镇虽然属于艾斯帝国,可是除了驻守在附近烽燧的十几个老兵,会偶然在巡逻时来迷雾镇找找乐子,平时既没有治安官巡逻,税务官也不愿冒着生命危险,来这个穷乡僻壤收几个铜板。
    迷雾镇有出息的年轻人们,也会到大城市――黑山城讨生活、打零工,或者去更远的、真正的大都市生活。
    迷雾镇的镇民们基本都是来源于艾斯帝国的流民,或是逃犯,虽然自认为还是艾斯帝国的一员,可他们并不想遵守艾斯帝国的法律和规矩。
    迷雾镇的法律和治安,基本依靠自治。
    除了商人和到草原上冒险的背包客会出现在小镇,平时没有外人来打扰小镇的安宁――在很多人的意识中,“异族”不能算是人。
    迷雾镇偏僻而孤独,距离小镇最近的一个镇子――大树镇,远在向南方向的百里外。
    迷雾镇却并不闭塞――从大城市来的商人们,会讲上流社会最流行的笑话。
    一块偏僻而不闭塞的“法外之地”――多么好的藏身之所!
    是的,李吉并不想回到索林帝国。
    回去干什么?
    唯一的亲人――拉卡里斯·李的姨妈――已经死了。从拉卡里斯·李的立场来看,可说了无牵挂。
    李吉对于索林帝国,更是抱着一种无所谓的态度――他对于那个腐朽堕落的封建帝国毫无好感。
    如果回到索林帝国,黑暗净世教的邪教徒们是绝对不会放过李吉的――或许,还有索林帝国高层的一些人,也希望他就此一命呜呼。
    安全起见,还是留在迷雾镇吧――毕竟拉卡里斯·李的这条小命,现在属于李吉。
    李吉抱着丽丝,在街上闲逛,东瞅瞅西逛逛,仗着面嫩和人攀谈打探。当天晚上的时候,李吉已经坚定了决心――留下来。
    休整一天之后,李吉准备再次背着妹妹出发,前往镇外的荒原狩猎,顺便熟悉一下迷雾镇的外部环境。
    旅馆老板吉姆好心的阻止他:“杰克,千万不要这样做!野狗原很危险的!――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杀死那头落单的五阶魔犬的,但野狗原深处的四阶、五阶甚至六阶的魔兽成群结队,比比皆是~”
    吉姆的妻子丽莎也抱着孩子走出来,劝说李吉千万不要鲁莽。
    看看丽莎抱着的孩子――和丽丝差不多大的婴儿,李吉眼睛一亮。
    他把丽丝抱到丽莎面前,和她商量:“能不能帮我照顾一下我妹妹?――就一天时间,我保证傍晚就会回来!”
    丽丝张开小嘴打了个哈欠,适时的卖了个萌。
    丽莎被可爱的丽丝打动了,犹豫不决的看着丈夫吉姆。
    善良的吉姆无奈的点了点头。
    丽莎欢呼一声,一手抱起一个,带着两个孩子回自己的房间了。
    吉姆愁眉苦脸的看着李吉:“兄弟,你可一定要安全回来啊!――你不知道一个拉家带口的男人有多难!”
    李吉辞别了忧心忡忡的吉姆,走出镇子。
    李吉有自己的打算。
    他想进入普通人的生活――就像一滴水汇进汪洋大海。
    在此之前,他要先留在这里,了解了解这个世界的人文。
    这里是法外之地,留在这里凭得是实力。
    李吉觉得自己有这个实力。
    李吉想在迷雾镇居住,就要有自己的房子,自己的家。
    太过简陋的房子显然很不符合李吉的审美,更别说家里还有一个小婴儿,不能太过将就。
    而建房子――尤其是好点的房子――前世的经验告诉李吉,没有钱是不可能的。
    要想在短时间内凑够建房子的钱,靠狩猎不现实。目前只有靠迷雾之墙内的特产蘑菇和大蝎子了。
    迷雾之墙随着天气的变化,不断的涨缩,迷雾之墙内的生物有时会出现在迷雾之墙外。
    这个世界的人们实际上对这些生活在迷雾中的生物,并不陌生。
    迷雾之墙内的生物实际上非常珍贵,人们把迷雾之墙内特有的那些毒物和一些可食用的蘑菇视为珍贵的药材和补品。
    李吉再次进入了迷雾之墙,傍晚时分,按时返回了迷雾镇。
    刚回到迷雾镇,扛着一个巨大包裹的李吉,立刻受到了一群商人的疯狂围堵。
    他们拉住李吉,七嘴八舌的抢着和李吉说话。
    李吉走到路边,安抚一下商人们:“大家听我说!听我说!――我们来一场公平买卖!”
    商人们不明所以,有点面面相觑――我们一直都是公平买卖!
    看着安静下来的商人,李吉继续说:“我不会把所有的东西卖给同一个人,大家见者有份,而且……”
    他停顿了一下:“价钱由你自己决定,卖给你多少由我决定!――怎么样?”
    商人们考虑一下,一个个都点头同意了――很好!这样自己肯定能买到,而且价钱由自己控制。
    真的是这样吗?――李吉笑了。
    李吉打开了包裹,将不同品种的蘑菇――水晶菇、红线菇、虎皮菇、皇后菇等等,一堆堆分开摆放,然后让大家看清楚。
    商人们仔细观察,验看蘑菇的品质,然后每个人都给出了自己的价钱。
    李吉毫不犹豫,立刻将这些蘑菇分了出去。
    李吉一边分货,随口报出货款的金额。
    商人们并不认为李吉的计算结果是正确的,纷纷重新核对、计算。
    事实证明,李吉的计算没有任何错误。
    李吉用速算这一手震惊了商人和围观的人们。
    商人们都明白了李吉分货的方法,那就是价高者得。
    比如红线菇,某个商人出的价钱最高,李吉就把红线菇都给他。
    至于那个所有蘑菇的价钱都给的很低的商人,李吉发给他一个参与奖――白送给了他一个皇后菇,不要钱。
    而皇后菇是很值钱的,拿来送人无疑很有诚意――白白得来的东西,难道它就不香吗?
    李吉掂了一下手上的钱袋――二百二十六枚银币。
    李吉和自己的小妹妹丽丝住在吉姆的家庭旅馆,一天的食宿费用全加起来也还不到两枚银币。
    要在迷雾镇建一座普通的住宅,有四百枚银币就足够了。
    但李吉的目标并不是建一座“普通”的房屋。
    李吉把钱袋揣进怀里,得意的拍了拍,心想:“照这样下去,建房子的钱很快就凑够了!”
    一只大手一把抓住李吉的衣领,打断了李吉的美丽畅想。
    “小子!把钱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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