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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苦的声音冷声问:“为什么!你要对我一个孩子,做如此残忍的事?”
简宁——
刀呢!?
要四十米的大刀,把这个渣男剁成狗肉之酱。
她轻声说:“我们早在十年前,某旱冰场内,就已经见过了。十年前的七月十五,在某旱冰场内,你摔倒了我的脚下。当时你抬头看我的眼睛,和那晚一个样。”
啥玩意?
十年前在某旱冰场,我曾经像那晚那样,摔倒在过你的脚下?
你我对视过后,你就把我这双钛合金,牢记十年?
姐姐,你不会是写狗血小说出身的吧?
李南征根本不信。
十年前,他才15岁。
按说这个年龄,已经能记住很多事了。
遇到简宁这种级别的美女,不能说一见钟情的话,起码能记住她这张脸。
可李南征对此,却没有丝毫的印象。
这也不能怪他。
对于一个在幼儿园小班时,就夺走了秦宫宫的嘴儿;
在大班时,担心阿姨洗澡着凉,就好心挡住窗口漏风处;
在十六岁时,就敢勇救萧妖后的刺头来说,见过的美女太多。
怎么可能会把仅有“一趴之缘”的简宁,记在心里?
“十年来,我从没有忘记过你的这双眼睛。”
“尤其迫于无奈的现实,我刚嫁给秀文的那段时间内。”
“我每晚都在痴痴的想,如果我嫁的人是你,多好?”
简宁梦呓般的说着。
抬手。
温柔轻抚李南征的眼睛:“因此我在每年的七月十五,我们初次相见的日子里。都会独自跑到野外,细细回味我们的一面之缘。并发誓如果在茫茫人海中,再次看到你的话。那么,我就会把自己交给你。老天爷听到了我的心声,那晚把你送到了我的脚下。”
不得不说。
简宁确实高智商。
围绕“她在十年前,确实和李南征有过“一趴之缘”、十年来从没有忘记过那双眼睛”这两个真实事件,编造出了她合理出现在野外,对李南征采取主动的原因。
李南征——
还真是越来越相信她的说话了!
“可那晚结束后,我又羞又怕。毕竟我现在,是秀文之妻。我那晚的主动,羞辱了秀文。更是辱没了,王家的门风。”
“我好像做梦那样的回到家后,才猛地意识到。”
“我主动把自己交给了你之后,依旧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是做什么的。”
“我悔恨不已。就祈祷老天爷,能把你再次送到我面前。”
“于是,你今天傍晚,就来了。”
“缘分!孽缘也好还是别的也罢,我知道我们有了缘分。”
“我才换装,希望你能留下。”
简宁柔声问:“我说的这些,能解开你心中的疑惑吗?”
李南征没说话。
简宁的解释,听起来很是合理。
但正因为太合理,反而让他觉得不正常。
老半天。
他又问:“你脚上的异香,是怎么回事?”
“那是我自己配置的‘防狼’药剂。”
“毕竟我一个美貌女子,深夜外出时,遇到坏人很正常。”
“我脚上的异香,正常人嗅之可昏迷。”
“喝醉了的嗅了,却会助兴。”
“你稍等,我去给你拿。”
简宁说完转身,快步进屋。
难道我多想了?
隔壁老王的儿媳妇,因秀文无能,孤枕难眠。
就是想和十年前的少年,暗中保持不正常的关系?
根本不是想通过这种不健康的关系,来控制我为王家,谋福利?
李南征心里想着,信步走到天井处,坐在了石桌前。
抬头看着天上的残月,点上了一根烟。
咔咔。
悦耳的细高跟踩地声,从客厅内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