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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0章 狩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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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些了。”喀诗兰摇晃着双腿,啃着水果,两天来她从早说到晚,将所有已知的事情毫无保留地说给了身边的神明。
    伏霭越听心情越是不好。
    这是一颗已经有了低级文明的星球,就喀诗兰掌握的知识,什巴族是一个不算小的种族,有记录的历史近千年,她们的部落不过是其中的一个小部落,周边还有十多个什巴族部落,至于在更遥远不曾到过的地方还有没有什巴人不得而知。
    千年历史,还只是千人规模的部落形态,听到这里时确实有些令人费解。
    但是在了解到整个星球文明和生态环境之后,似乎又有了合理的解释。
    从人类的历史来看,星球上的高智慧而且拥有创造力的生命只可能出现一个种类,这是由进化速度决定的,有创造力的智慧生命能够轻易掌握世界的主动权,成为星球的主人。
    所以星球的主人只会是一个生物种族。
    可这颗星球不一样,它还有另外一种高智慧生命,也拥有着自己的文明。
    莱恩利族。
    这是一种兽形态的高智慧生命,它们有强壮高大的体魄,四条腿,没有灵活能够创造的双手,但是在它们宽厚的背上却有四条灵活的鞭状肢体,充当了人类双手的功能。
    和什巴族二百六十年的平均寿命来讲,它们的平均寿命短的可怜,只有六十年,然而有强大的生育力,还有更大的脑袋……它们开创了文明,建立了巨大的城市,人口数不胜数,不知道有多少。
    数不胜数是喀诗兰的说法,因为什巴人没有机会去统计正确的数字。
    一山不容二虎,一球不容二族。
    两个种族是仇敌。
    莱恩利族或者叫兽族,它们捕杀什巴族为最高荣耀,以拥有什巴奴隶为地位象征。
    什巴族被赶进了深山,成了山中的精灵。
    说到底,真正统治这个星球的不是什巴族,而是莱恩利族,什巴族口中的兽族。
    但是莱恩利族还没有做到无敌于星球。
    在这个以个体实力为尊的冷兵器时代,更强大的野兽还没有被征服,无论是天空,还是大地,都有不可战胜的强大存在。
    莱恩利族想要真正统治星球,不止要征服什巴族,还要征服已然超出想像的强大生物。
    一百年不够,五百年也不够。
    也许还要再过个千年,过个几千年。
    除非它们不再走个体修行的进化之路,改点科技树的属性。
    ……
    什巴族一支外出打猎的十人小队,十人出去七人回来,回来的人人人带伤,其中一人失去了一只手,身上的骨头断了多根,内伤严重。
    放在以往,这也是必死的伤。
    这次他们直接把伤者抬到了伏霭树屋之前,祈求神明的帮助。
    伏霭将其救活,至于失去的手臂肯定是没办法再长回来了,他又不是真的神。
    两次救活两人,伏霭在什巴人的心里越来越高大,对伏霭更是恭敬。
    在部落里总共生活了十一天,仍不见天空有什么动静。
    这天伏霭一大早出了树屋,对喀诗兰道:“今天有打猎的队伍出去吗?”
    这话实际上是废话。
    部落以肉食和果实为主,食物很紧张,每天部落都会有五支打猎队伍出去,部落里的成年男人轮流出去,有些女战士也会出去,相对来说数量却是要少。
    伏霭也早都了解,这样问不过是起个头,因为他想出去看看,到更远的地方亲眼看看这个世界。
    今天五支队伍其中有一支是塔石带队。
    喀诗兰有问必答,伏霭便说要跟着塔石的队伍出去。
    为什么要选择塔石的队伍呢?
    不是因为塔石是部落里最强大的男人,事实上他身体复原后通过侦察小贼观察过塔石的训练,如今的他在力量比塔石还要更加强大。
    这些还处于原始阶段的种族还没有形成更有技巧的战斗模式,纯靠天生的身体素质来战斗,而且他们并没有发挥出本身该具有的潜力。
    伏霭丝毫不惧塔石。
    跟着塔石,实在是不明白整个部落为什么独独他对自己抱着敌意。
    一开始因为自己是外来者,出于防范和警惕情有可原,但是在挽救了两次族人的生命之后,其他人或多或少都有了态度上的改变,连喀诗兰的父亲,也就是部落的族长开始坚信他是神明这个事实。
    毕竟,伏霭表现出来的手段对于他们来说太过神奇了,完全超出了他们的认知和理解。
    仇恨总是有原因的,不会平白无故。
    不解决这个潜在的矛盾,实在有些如芒在刺的感觉,他可不想每天晚上睡觉还要让系统消耗着能量控制着侦察小贼。
    能量再多,也是经不起这样耗的。
    喀诗兰一听伏霭要一起出去狩猎,那个兴奋就不是用言语能表达的,也要一同前往,但是她又不太理解伏霭为什么一定要跟着塔石的队伍。
    她心思纯净,有什么疑惑都问了出来。
    伏霭只是笑着说:“我想看看你们部落最强的勇士有多强。”
    在准备期间,喀诗兰去找了塔石,她对塔石并没有恶感,只是单纯的不喜欢,找塔石的目的也简单,一是警告塔石要对神明保持敬畏,二也是告诉塔石神明要考察他的实力,希望他好好表现。
    作为部落里的神明圣女,虽然这个称呼和伏霭一点关系也没有,但是喀诗兰真正开始进入到神明圣女的角色,她希望部落能给神明更好的感观,将神明永远留在部落当中。
    也不知塔石作何想,原本十人的队伍因为伏霭和喀诗兰的加入,他将两名实力最弱的部落战士踢了出去,仍保持部落的传统打猎作风,维持十个人的队伍,并没有因为喀诗兰而加强人手。
    一队人贴着森林顶端向南方飞去。
    部落方圆十里的大型野兽在无数年来早被清理一空,偶然见到的都是从远方游荡而来的,打猎队伍见到都会顺手清除,以保障周围的安全。
    一路上伏霭就没见到什么猛兽。
    塔石飞在最前面,直朝更远处飞去。
    普通的队伍都会将狩猎场选择在十到十五里之间,塔石却领着队伍飞出十五里之外。
    一旦出了十里,伏霭就看到了不少长相各异的大型肉食和食草类动物,塔石都没有动手。
    这些陆地上的动物再凶猛也无法对一群会飞的人造成威胁。
    伏霭没吭声,继续跟着飞。
    喀诗兰倒是飞前去问了几次,塔石面对喀诗兰木然的面容总会露出一丝讨好般的微笑,他解释说:“这些都是留给其他战士的猎物,我们去更远一点的地方。”
    这是强者对弱者的一种保护。
    塔石自认自己是最强者,应该到更危险的地方去狩猎,这些相对安全一些的地方当然要留给族人。
    喀诗兰出外打猎的次数屈指可数,又因为不喜欢塔石的原因,从来没跟塔石外出狩过猎,见其他族人都是理所当然的神态,便知道塔石是真心为族人着想。
    她回到伏霭身边便解释了起来,伏霭倒是大加赞赏。
    有这样心思的勇士会很坏吗?
    不,作为见过肮脏世界的伏霭来说,这种人是高尚的。
    塔石拥有很高的声望,他不说停整支队伍便不停,没有人发出疑问,一切都以塔石为中心。
    队伍飞出了二十里,飞出了森林,飞进一片广阔的草原,远方的天空盘旋着大量飞禽,草原上随处可见猛兽捕食的场面。
    一片生机盎然。
    也充满了极度的危险。
    处于弱者的草食动物拥有着庞大的身躯,而捕食者要么比它们更强壮,要么有着更锋利的身体武器。
    这里就像是一个放大了的世界,将近二米高的草食动物不得不聚集成庞大的种群聚在一起,一只高三米有余的肉食动物将这群草食动物赶成了海潮,场景蔚为壮观。
    更有一只大鸟从高空俯冲,抓起一只飞向远方。
    伏霭都怀疑,如果那只大鸟将目标放在这队人身上,整支队伍都得被灭掉。
    他以为这些异族人对这样的场面司空见惯,却突然发现他们同样是异常紧张,连塔石都将巨大的锤子死死捏在手里。
    喀诗兰更是脸色苍白。
    伏霭问其中一人:“第几次来这里?”
    那族人见神明发问,恭敬回答:“第一次。”
    “……”伏霭真没想到是这个回答,他以为至少是来过,谁知道是一次都没来过,他的目光不由扫向队伍最前方威武的背影。
    他现在开始怀疑塔石的动机了。
    话又说回来,这些人每天就只吃些果子当早餐,有力气去捕猎的吗?
    这时只听塔石沉声道:“林边休整,补充体力,准备战斗。”
    一群人呼啦啦地坐到林边的树上,从随身的包袱里取出了肉干,闷声不响地啃食。
    伏霭恍然。
    喀诗兰见了又去问:“塔石,现在把食物都吃了,中午怎么办?”
    伏霭一听就觉得喀诗兰这女孩怕是很少出来狩猎,此时不将状态调整好,连狩猎这关都过不去,还谈什么之后的事情。
    果然,塔石解释道:“面对猎物我们必须全力以赴,心有顾虑干不成大事。”
    喀诗兰犹自不解,回到伏霭身边还嘟着小嘴。
    伏霭笑道:“他说的是对的,狮子搏兔亦用全力,可以增大生存机率。”
    喀诗兰睁大眼睛:“狮子搏兔亦用全力?”
    伏霭解释道:“狮子是强大的猛兽,兔子是十分弱小的动物,一只狮子随手都可以把兔子杀死,但是狮子却仍然全神贯注全力扑杀,防止任何意外发生。我们要从中学到一个道理,哪怕是再小的事,也要拿出全部的力量去解决。塔石这么做,是对族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这是生存之理。”
    声音并没有刻意压低,是对塔石决定的认同。
    啃着肉干的塔石不由看了过来,伏霭微笑。
    但是塔实并没有显得高兴,而是埋下头专心对付手里的大肉干。
    喀诗兰一扫心中疑惑,开心地笑起来,还从包包里拿出了一块皮革,将伏霭的话记录下来,“听了你的话才知道里面有这么深的道理,我一定要记下来,流传下去。”
    她很认真的写下“狮子搏兔亦用全力”八个字,后面还加了一条注释:“神明语录。”
    伏霭颇有些尴尬。
    塔石脸色更难看了。
    怎么我说的就怀疑,他说的就当成了宝?
    喀诗兰取出精心准备的小肉干,“给你。”
    伏霭问道:“你呢?”
    喀诗兰道:“你是神明,理应你吃。”
    伏霭瞥了眼喀诗兰身上的小皮包袱,猜到这是喀诗兰唯一的肉干,他想了想没有接,而是挥手让大家过来:“来来,给你们吃点别样的东西。”
    一堆热气腾腾的饭菜出现在这些异族人面前。
    香味扑鼻而来。
    他们何曾见过米饭,何曾见过菜肴。
    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一个个不知道该怎么吃,更关键的是这些都是变出来的,太神奇了。
    伏霭衍生空间里有筷子,却只有五双,他也不取出来了,就地取材,制作了十双筷子,又制作了十个木碗。
    盛上饭,当着他们的面用筷子夹起一片牛肉,就着米饭吃起来。
    “来来来,大家尝尝……神明的食物。”
    喀诗兰眼睛都出现小星星了,她学着伏霭盛饭,用筷子……好吧,她不会用筷子,当成小棍子用。
    吃了一口,喀诗兰不出声了。
    有族人问:“怎么样?能吃吗?好吃吗?”
    喀诗兰怔怔道:“味道好古怪啊,可是……很好吃啊!”
    伏霭笑眯眯的看着他们,“吃啊!还怕我毒你们不成?”
    有族人偷瞧了塔石一眼,塔石仍埋着头在啃肉干,既没有同意也没拒绝,一声不吭。
    声望挺高啊!
    伏霭微笑着盛了一碗饭递给旁边的什巴人。
    这什巴人见神明亲自递了一碗饭过来,哪敢不接,他尝了一口,呆了半天,然后狼吞虎咽起来。
    这么一来,除了塔石外,所有人开动了。
    没有一会,二十人份量的饭菜都进了这群人的肚子,还没吃饱的样子。
    伏霭好是感慨,真特么能吃啊!
    “神、神明,还有吗?”有人小心翼翼地问。
    伏霭摊开手:“等会要狩猎,不能吃太饱。”衍生空间里还有很多,可也禁不住这些异族人能吃啊,还是省点吧。
    喀诗兰意犹未尽,脸蛋都涌上了血色,脸颊淡绿淡绿的,别有一番异样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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