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秒记住【顶点小说】 dingdian911.com,更新快,无弹窗!
第306章《追梦赤子心》
许清风的歌声响彻整个体育馆,一开嗓就在很高的位置,全场都被镇住了。
没人会这样唱歌,上来就起高了,后面怎麽唱?
就像是打扑克,上来就对2,后面不过了吗?
歌,不是这麽唱的,许清风偏偏这麽唱了。
【充满鲜花的世界到底在哪里,
如果它真的存在那麽我一定会去,
我想在那里最高的山峰嘉立,
不在乎它是不是悬崖峭壁。】
高亢的歌声回荡在体育馆里,大屏幕上,许清风握着话筒,一手指向远方。
球员们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见的是白色的球门。
如果真的有充满鲜花的世界,他们希望那里到处都是球门。
观众们静静地听着,歌曲还没有到高潮部分,但是他们已经感受到了汹涌的情绪。
有点大白嗓的感觉,像是在喊着唱,跟之前听过的歌都不太一样,但意外的好听。
许清风继续唱着。
【用力活着用力爱哪怕肝脑涂地不求任何人满意只要对得起自己,
关于理想我从来没选择放弃,
即使在灰头土脸的日子里。】
他缓缓转动身体,手扫过全场,扫过魔都队的队员们,扫过南城队的队员们,又扫过现场三万多名观众,手指所到之处,掌声雷动,欢呼声在场外都能听得到。
人如果没有梦想,跟咸鱼有什麽区别。
他们不想当咸鱼,所以脱掉了满是灰尘的工作服,换上了一身球衣。
魔都队的队员们心潮澎湃,这唱的就是我们啊!所以我们一定要赢。
许清风抬手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其他人也都指了指自己。
【也许我没有天分,
但我有梦的天真,
我将会去证明用我的一生,
也许我手比较笨,
但我愿不停探寻,
付出所有的青春不留遗憾。】
许清风唱着他没有天分,董镇海脸上满是回忆。
他曾经被无数人誉为天才,直到他去往英甲,他才发现队里每一个都是天才。
当他跟其他人交手,他才认识到什麽才是真正的天才,所谓的天才,只是见这些人的门槛。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看法。
球员们纷纷看向了场边的董镇海。
什麽叫天才?
球员们觉得董镇海是天才,5岁练球,7岁进入少儿队,18岁进入魔都队开启职业生涯,23岁入选国家队25岁成为魔都队队长,这样的人才称得上一声天才。
至于他们,不过是运气好,有机会踏上这个赛场而已。
球迷们却用羡慕的眼神看着他们,他们觉得仅仅凭着业馀爱好就能踢成这样实在是太厉害了,这不是天才是什麽?
每个人,都对天分这种东西有着不同的看法。
乐队的人看着许清风,觉得你这也太凡尔赛了,这还叫没天赋?那他们算什麽?
类人吗?
观众们很喜欢这几句,因为这太像他们的人生了,没有天分,也没有鼓励,只能咬着牙昂着头往前走。
对于许清风来说,开局就是地狱模式,福是一点没享,锅是一点没少。
塌房,合同压榨,封杀威胁,基本上就是把人往死路上逼。
但他没想过放弃,给资本当狗当然会吃的很好,但挺没尊严的。
许清风看着众人的表情,继续唱了起来。
音乐猛然激烈起来,许清风声音几乎是嘶吼一样,他猛地向着天空挥出了拳头。
【向前跑迎着冷眼和嘲笑,
生命的广阔不历经磨难怎能感到命运它无法让我们跪地求饶,
就算鲜血洒满了怀抱。】
那句向前跑,几乎就是在咆哮,歌声传遍全场,观众们觉得自己天灵盖好像都被歌声击飞到了天上。
鸡皮疙瘩掉了一地,天灵盖乱飞。
所有人都被震撼到了。
在许清风的歌声里,他们看到了不顾一切的热血,看到了拼尽全力的战斗。
直击灵魂深处,瞬间引爆了心底的热血。
观众们恨不得站起来跟着呐喊。
有人站了起来,越来越多的观众站了起来。
他们用挥舞的双手,用呐喊声诠释了什麽叫做人山人海。
三万人的呐喊的挥舞双手,是怎样的壮观啊。
八百人,霍去病敢千里奔袭,抄匈奴老巢。
八百人,李世民敢玄武门对掏。
八百人,张辽能威震逍遥津。
现场可是三万人!
观众们纷纷拿出手机记录这震撼的场景。
场外,没买到票的观众们都有点懵了。
「咋回事?里面开演唱会了?」
「不对啊,不是东超比赛吗?」
「坏了,走错地方了。」
大夥还不知道什麽情况呢,就听见响彻全场的歌声。
这种拼尽全力,破音的歌声,让现场气氛到达了顶点。
许清风歇斯底里地唱着:
【继续跑带着赤子的骄傲,
生命的闪耀不坚持到底怎能看到,
与其苟延残喘不如纵情燃烧吧有一天会再发芽。】
许清风抬手怒指着天空,然后屈起了四根手指,独留一个中指对准体育场上空。
这是一个国际通用手势,很不文雅,但观众们却觉得很爽。
太解气了。
去踏马的苟延残喘!
去踏马的人情世故!
去踏马的卑躬屈膝!
球员们竖起了中指,观众们也竖起了中指。
人类最伟大的精神是什麽?是明知道竖起中指会死得很惨,也一定要竖起中指。
《功夫》里星爷被打进地里,奄奄一息,仍然要用最后的力气捡起棍子给火云邪神一棒子。
《亮剑》里骑兵连连长孙德胜只剩一人一马,断了一只手,仍然要向小日子发起进攻。
许清风竖起的中指,嘶吼的歌声,再一次点燃了现场的气氛,三万人,几万根中指怒指苍穹。
尖叫。
怒吼。
球员们拍打着自己的胸膛,眼睛里燃烧着熊熊烈火。
观众们看得热血澎湃。
在《骄傲的少年》的热血之后,在《老男孩》的催泪之后,还有《追梦赤子心》的热血沸腾。
体育场上,观众们的情绪是最容易被调动的,这里的掌声能够撼动云层,这里的骂声也能震耳欲聋。
人一旦多了起来,个体的情绪也会被无限放大。
【未来迷人绚烂总在向我召唤,
哪怕只有痛苦作伴也要勇往直前我想在那里最蓝的大海扬帆,
绝不管自己能不能回还。】
许清风收回手,继续唱着,由于用力过猛,他的嗓音都有些嘶哑了。
但他不在乎,观众们也不在乎,他们的欢呼声甚至更大了一些。
仿佛这首歌就应该声音嘶哑,就应该吼到破音。
人在愤怒的时候,声音本来就会出现变化才对。
整个体育场,为许清风一个人而动。
许清风忽然有些喜欢这种感觉,不是万人追捧的感觉,而是这种被认同的喜悦。
【失败后郁郁寡欢,
那是懦夫的表现,
只要一息尚存请握紧双拳,
在天色破晓之前,
我们要更加勇敢,
等待日出时最耀眼的瞬间。】
魔都队的球员们热血沸腾,已经等不及要开始比赛了。
就像打了鸡血一样,此时此刻,他们觉得就算对面是一支完整的中超球队,他们也末尝没有获胜的希望。
这一刻,他们有点膨胀起来。
但他们没发现,对面的南城球员,也燃了起来。
你魔都队能打鸡血,我南城队就打不得?
我还是第一名哦噢。
我一燃起来,你们不炸了吗?
【继续跑带着赤子的骄傲,
生命的闪耀不坚持到底怎能看到,
与其苟延残喘不如纵情燃烧吧,
为了心中的美好,
不妥协直到变老。】
许清风放下了话筒,这是给球员们的歌,这是给现场三万多人的歌,这就是他们的故事。
永不妥协,直到变老。
欢呼声。
尖叫声。
呐喊声。
鼓掌声。
三万多人跟着一首歌挥舞双手是什麽场面?
太壮观了。
看台上密密麻麻的双手和旗帜,整个现场都燃烧起来。
许清风的歌声,有种神奇的魔力,哪怕歌声嘶哑,哪怕破音了,但没有人觉得他唱的不好。
如果是江伟在这里,他一定会大肆点评,这里破音了,那里的哭腔用得不好。
但其实没什麽人会在意技巧性,歌,是给人听的。
神神叻叻的东西,技巧性这些,根本不重要,好听,能够产生共鸣才是最重要的。
《追梦赤子心》,抛开了所有的技巧,却给人一种别样的震撼。
有些歌,或许根本就不需要技巧,这首歌,只是一个种子,许清风用它点燃了现场。
许清风鞠躬,招呼乐队退场,
迎接他的,是雷鸣般的掌声和尖叫声。
现场听这样的歌,跟在手机上听这样的歌体验是完全不同的。
三万人就坐在你身边,你知道他们的情绪,也能够融入到其中。
沸腾的现场,狂热的观众,信心十足的球员。
比赛正式开始。
魔都队的球员们像是打了鸡血一样,嗷叫着冲锋。
去踏马的的第一!
去踏马的输球!
今天劳资一定要赢!
许清风这首歌就是送给他们的,他们一定不会辜负《追梦赤子心》。
不,这已经是第三首了,再输可就没礼貌了啊!
然后当他们叫冲上去以后,发现南城的球员比他们还激动。
「靠!」
「什麽情况?」
「这歌给我们的,你们激动个毛?」
「谁说是给你们的?这分明是给我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