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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我可太感兴趣了(第1/2页)
第三天清晨,战斗彻底结束了。
林风是被欢呼声吵醒的。
整个营地在沸腾。战士们从外面一批批回来,有人扛着缴获的枪,有人背着抢来的物资,有人浑身是血但笑得像个孩子。队伍后面还押着一长串俘虏——卡吧唧部落的残兵败将,双手抱头,垂头丧气地走进营地,被赶到角落蹲成一排。妇女们冲上去拥抱自己的男人,孩子们跟在战士后面跑,喊着听不懂的口号。
穆坎达站在营地中央,像一尊雕像。他身边围着一圈人,有人正在向他汇报战况。他听得很认真,不时点头,不时发出几声低沉的笑声。
看到林风从棚子里出来,穆坎达大步走了过来。
他张开双臂,给了林风一个结实的拥抱。
穆坎达张开双臂,给了林风一个结实的拥抱——那身材像一堵墙,胳膊像两根铁棍,箍得林风肋骨生疼,差点喘不过气。
更要命的是,这一抱让他猛地想起了昨晚那个噩梦。梦里那两个彪形大汉的熊抱,跟眼前这滋味如出一辙。
林风后背一凉,赶紧推开穆坎达,后退了半步,脸上挤出一个不太自然的笑容:“首领,太热情了,太热情了……”
穆坎达被他推得一愣,随即哈哈大笑:“你们龙国人,就是不喜欢抱!行,不抱就不抱!”
他松开手,但两只粗糙的大手还是重重地搭在林风肩膀上,眼睛亮得吓人:“林风!隔壁卡吧唧部落的首领被抓住了,剩下的人全投降了!援军肯基基部落伤亡惨重,今天早上派人来求和臣服了!”
林风活动了一下被勒得发酸的肩膀,面上只淡淡一笑:“意料之中!铜矿呢?还安全吗?”
“铜矿保住了!”穆坎达哈哈大笑,“铜矿没伤着一根草!不仅如此,隔壁部落大半的地盘和人口,现在都是我的了!势力至少翻了三倍!”
他顿了一下,压低声音:“对了,他们部落里面还有两个小型铜矿,外加一个不知道什么矿——反正石头挖出来都一个样,亮闪闪的。之前一直是交给一伙白人打理的,我顺手把那帮白人赶走了。”
“我的朋友,”他终于说道,语气里带着一种质朴的小心翼翼,“这些矿……你这里不知道感不感兴趣?”
说完,他又搓了搓手,目光移向别处,不敢看林风。
在他的脑子里,这些石头实在是没什么大用。不能吃不能喝的。他只知道一件事——把矿交给白人,能从白人那里换来粮食和武器,够部落好吃好喝的吃一阵子、换不少的武器。至于这些矿到底值多少钱、挖出来能干什么,他从来没想过。反正是土里挖出来的石头,白人要,那就给白人,换东西回来就行。
可现在林风是他朋友。朋友之间谈钱,他总觉得不太得劲,不想坑林风。可部落又确实缺粮食,缺日用品,缺很多东西。他不想坑朋友,但也不知道该怎么开口谈这个。万一要多了,伤了情分;要少了,部落吃亏。他挠了挠头,心里纠结得像一团乱麻。
林风看他那副又想要又不好意思开口的样子,差点没忍住笑。
他可太感兴趣了。
铜矿,外加一个未知矿种的伴生矿,还赶走了白人——这简直是老天爷把饭递到嘴边了。但他面上依旧不动声色,只是微微点了点头,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坎达首领,我对这些矿产很感兴趣。这样吧,晚点我联系国内,让他们先带点粮食过来。到时候我们再根据矿产含量,规模聊矿产怎么分、利益怎么算。不过你放心,绝不会亏待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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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穆坎达眼睛一亮,其他什么利益分配、矿产分成之类的话,他一个字都没听进去,“什么粮食?大米?面粉?”
“都有。”林风说,“龙国的大米,管够。”
穆坎达咽了口唾沫。他们部落之前没有矿产,吃的都是木薯糊糊,偶尔打到猎物算是加餐。大米这种东西,在黑市上贵得离谱,他一年也吃不上几回。现在林风说“管够”,这两个字在他耳朵里比枪炮声还动听。
“管够?”穆坎达又问了一遍,像是要确认自己没有听错。
“管够。”林风点头,“第一批先拉十吨过来,够你们吃几个月了。”
穆坎达的嘴巴张了张,半天没合拢。十吨大米他不知道具体有多少,但“够整个部落吃好几个月”他听明白了。
他脑子里已经开始浮现出部落的孩子们蹲在锅边等米饭蒸熟的画面,热气腾腾的,白花花的,不用再吃那些硬邦邦的木薯糊糊。
“朋友,我的朋友,我最好的朋友!”穆坎达激动得声音都变了调,重重地拍了拍林风的肩膀,拍得他骨头都快散了,“今晚庆功宴,你必须来!不许推辞!”
林风揉了揉被拍疼的肩膀,笑着点头:“好,一定来。”
当天晚上,营地中央燃起了篝火。
烤全羊外焦里嫩,油脂滴在火堆上滋滋作响;木薯糊糊盛在木碗里,白花花的冒着热气;啤酒瓶上的标签林风一个字不认识,但喝起来口感出乎意料的不错,带着一股粗犷的麦香。
穆坎达端着碗站起身,朝林风高高举起。
全场安静下来,只有篝火噼啪作响。
“林风!”穆坎达的声音在夜空中回荡,带着一个首领全部的诚恳,“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穆坎达的兄弟!我们部落最好的朋友!”
全场欢呼。战士们举着碗,妇女们拍着手,孩子们跟在大人后面起哄。那个大胡子雇佣兵穆萨不知道什么时候混进了人群,也举着碗朝林风喊了一句当地话,虽然听不懂,但表情比喝了蜜还甜。
篝火另一侧,好几道目光齐刷刷地落在林风身上——部落里的姑娘们正对着他抛媚眼。虽说火光摇曳,离得又远,五官看不太清,但那股子热情林风是结结实实地感觉到了。他赶紧把目光收回来,假装什么都没看见。
林风站起来,端起碗,笑着说:“没错,我们都是朋友,最好的朋友。”
穆坎达愣了一下,嘴里反复咂摸了两遍:“朋友……朋友!”
他品味了几秒,忽然哈哈大笑起来,笑得比刚才还响亮,震得篝火都跟着抖了三抖。他转头冲手下吼了一句当地话,翻译过来大概是——“听见没有!我穆坎达的朋友,最好的朋友!”
全场又是一阵欢呼。
老王坐在角落里,端着一碗啤酒,看着林风被一群黑人战士围着敬酒,表情复杂。他低头看了看手上的卫星电话,信号满格。
犹豫了半天,一个字一个字地在短信页面敲到:
林总,您儿子……不是一般人。
打完这几个字,他又看了一遍,觉得“不是一般人”这个说法太轻了,轻得像在夸一个考试及格的学生。
但他实在想不出更重的词。
于是发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