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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阿暮,我认定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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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薄御瑾想不出她为什么这么排斥他,甚至恨他,五年前她明明喜欢他的,千方百计的想见到他,现在为什么看着他像看着仇人?只是在机场拦了她,刚刚抱了她,亲了她,不足以对他恨之入骨才对。
    他这样的男人,只要高呼一声有数不尽的名门闺秀挤破头想要嫁给他,他就不信对她一点吸引力都没有了。五年前喜欢他不会是假,这其中一定有原因。
    想和他扯平?这一辈子她都休想。眼前就是一个大好的机会,他就善于抓住这样的机会,他说,“如果我真的阻止你呢?你将如何?”
    蓝歌非常坚定的告诉他,“那你和蓝家那些人没什么两样,我看不起你,会更恨。即使和你鱼死网破也要拿回郁子航的抚养权,不信,你等着。”
    她说完,头也不回的走了。
    薄御瑾苦笑着摇头,“脾气见长了,比力气还大。”
    他抬手摸摸薄唇,上面还留着亲吻蓝歌的感觉,鼻尖全是她的气息。不同于其他反感女人的气息,她的气息很清淡,很纯净,不是香水胜似香水,带着一种神奇的魔力,引着他向她靠近。
    这种奇怪的感觉,他想他可能真的恋爱了。
    但这种感觉该死的好,就是太短暂了。
    他从不在意任何女人,唯一一个不反感的就是逃之夭夭,声名狼藉的蓝歌。眼前这个她不反感的不是她,还能有谁?他刚刚的动作都是不由自主的,抱她,亲她,都是。
    可是唯一解释不通的是,她的触感怎么会和五年前蓝烟救他的那一夜如此相似?这不可能啊,蓝烟是蓝烟,他看着就烦,每当走近他三米外他就开始反胃,恶心。而她是她,明明就是两个人,他很确定他没有疯,那一晚他虽然中了药脑袋不清醒,可是感知还在,这要怎么解释?
    难道?
    他真的喜欢上了蓝歌,想她想疯了,把那一晚的蓝烟也想成是她?
    不,他要理清。
    想到这,他烦躁的扯开衣领,视线复杂的看着蓝歌的背影,路灯在他轮廓深邃的面孔上打下了薄薄的阴影,又笼了层似有若无的冷芒,薄唇抿了下,抬步走向蓝歌。
    等到病房的时候,蓝歌已经进去了,司暮站在门外等他,看到他的脸,瞪大桃花眼不相信的指着病房门,“你的脸,她打的?”
    薄御瑾给了他一个明知故问的眼刀子,他没进去病房,蓝歌正在气头上,他怕他进去了,她真会举水果刀戳他,看了一眼紧闭的房门,就此离去。
    司暮在后面紧追不舍,激动的问,“怎么回事?闹到动手,你不会打了她吧?”
    “我从不打女人,更不会打她。”
    薄御瑾淡声道,他绝不会把刚才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诉司暮,只告诉他,“阿暮,我认定她了。”
    他没有说我已经确定,艾莉卡就是蓝歌,是我找了五年的人。
    “嘶!”司暮惊讶的撕了一声,桃花眼再无一丝戏谑,非常严肃,“阿瑾,你决定了?”
    他比谁都明白,阿瑾的话有两层意思,一是他认定艾莉卡就是蓝歌,二是他薄御瑾这辈子就她蓝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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