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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 章 Chapter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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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19
    微笑之下,满是遗憾。
    莫伦:颅骨影像仍旧遥远,难道要去发现一下X射线?
    麦考夫:活人无法大变骷髅,他的摆件设计灵感需到别处另觅。
    咳咳,讲点正经事。
    麦考夫重新提起指纹检测,“您想过将指纹鉴定身份的方式推广铺开吗?”
    莫伦没有特别积极,反问:“您认为它能得到迅速推广吗?”
    麦考夫给出真实答案。“很难。想让法庭认同新的检测体系,需要经过漫长议定流程。现在的刑事诉讼多数由警局提出,而私人诉讼也会求助警方寻找证据。要让指纹成为证据的一环,警方就得先认同这种检测方式。”
    显然,现任苏格兰场局长哈蒙没有革新精神,他看好的那一批手下也一样守旧。
    莫伦:“不知明天伦敦的报纸有几张会提到「北方剧院」爆.炸?能否惊动苏格兰场现任局长?”
    这不是在问哈蒙局长看不看报,问的是哈蒙会不会因为爆.炸受到攻讦?
    只有一家剧院出事,不足以让苏格兰场的局长哈蒙引咎辞职。不干事的不去,想做事的如何能来。
    麦考夫懂这个道理。
    三天炸两次,形势已经非常危急。
    但不会有更多知情者,剧院的爆.炸可能登报,白厅被炸的消息只会继续是小道流言。
    今天,他要求北方电报公司配合检测,也没给出具体的理由,只能以维护伦敦安全为借口。
    接下来,如果成功把史蒂文或其同伙第三次的投弹行动扼杀在摇篮里,没有发生大规模的地铁袭击,苏格兰场高层可以躲过一劫。
    只有地铁发生惨痛死伤,苏格兰场才会因为无能被大换血。
    很讽刺,正义与权力有时候水火不容。
    麦考夫:“等等吧。哈蒙的年纪大了,说不定再过几个月,他就会力不从心。”
    几个月具体是多久?
    这不是一位身居末职的事务官能决定。
    麦考夫只是听说有人想“帮助”哈蒙,不让他一把年纪为政务操心。
    莫伦:“推广指纹检测也不能着急,我仅仅提出初步构想,还有许多有待完善的理论与数据。一个关键问题,如何证明人的指纹一生不变?”
    假设采集到某个指纹属于A,怎么确保A的指纹一直不变?
    如果变化,多久会变?不弄清楚就会构成误判。
    这是上辈子的大众常识,眼前却要去系统论证。
    莫伦很清楚无法一键生成中间步骤,需要大量的数据佐证,需要科学理论去支撑。
    麦考夫听到莫伦提出这种问题,明白她有徐徐图之的耐心。
    刚要思考「狠绝+耐心」会塑造出什么样的人,不料对方话锋一转使出了钞能力。
    莫伦真诚地说:“我很相信大众的智慧。有足够的资金支持,总有科
    研团队能为我解开相关谜团。”
    麦考夫:?
    为什么他嗅到了一种不能更熟悉的气息——躲懒。
    所谓“相信大众的智慧”,真不是懒到不愿意自己做实验?
    莫伦神色坦然。
    怎么能叫懒,她是莫忘初衷。没有忘了要放一个悠闲长假,过一段吃喝玩乐的日子。
    麦考夫:“您说得很对。”
    莫伦:“令人遗憾,钱也不是万能的,今天就无法雇佣到可靠的调查团队。”
    谁说不是呢。
    麦考夫赞同地点头。
    这一刻,车厢气氛达到微妙的和谐。
    两人都没直说,但都隐隐约约透出一个想法——为了更好地躲懒,必须尽快擒获投弹者。
    麦考夫问:“之前,您说找到了一位向导,对方很熟悉艾坪森林吗?”
    进入森林,绝不是带上指南针就能直接冲。
    希望尽快发现史蒂文是否在森林里留下线索,更要找一位熟悉森林的向导。
    麦考夫大学时随社团活动去过三次艾坪森林,但他不喜动。
    别人四处撒欢打猎,他随便找条溪流钓鱼钓半天,对森林地势了解不多。
    今天赶时间,要找到合适的向导不容易。
    莫伦立刻询问了汉姆律师。
    这位是范恩律师的合伙人,他常驻伦敦,在沃尔案中表现得非常专业,日常爱好是山林徒步。
    汉姆律师推荐了一位当地的采蘑菇能手阿卡曼。
    阿卡曼时常穿梭森林,采集可食用的无毒蘑菇与供研究用的植物。他做植物采集者十年,也会兼职做一做森林向导。
    莫伦:“说实话,我没见过阿卡曼先生,但愿他如推荐人说的那样可靠。”
    是否可靠,见了就知道。
    很好认,阿卡曼有一头火红的卷发。
    马车抵达「沼泽旅店」。
    太阳在地平线上做最后的挣扎,很快会彻底天黑。
    只见阿拉曼等候在路口。
    三十好几,长得五大三粗。这形象比起专业采蘑菇,更像是专业打熊的。
    阿卡曼对两人挥挥手:“我是汉姆律师的朋友辛巴·阿卡曼。欢迎来到艾坪森林,两位就是莫伦·海勒小姐、麦考夫·福尔摩斯先生吧?”
    莫伦与麦考夫点头。
    阿卡曼爽利地说:“我已经为两位预订了旅店客房,也准备好了夜探森林的装备。现在是17:13,两位可以休息一会,吃好再晚餐出发。先定个出发时间吧。”
    “18:30,准时出发。”
    莫伦先拟定时间,提议:“不如一起用餐,商量一下从哪里开始勘察。”
    阿卡曼:“好。”
    艾坪森林曾经是皇家森林,后来皇室将森林向大众开放,允许人们免费游玩。
    森林说大不算太大,约二十四平方公里,地貌却很多样,包括山林、荒地、湖泊、
    沼泽、草地等等。
    阿卡曼被紧急联络,不知具体要提供哪个区域的向导工作,但能确定这两位客户有要紧事。
    瞧莫伦穿的不是裙子而是改版猎装,就知她有备而来。
    这年头女士穿裤子颇有争议,女性穿着猎装就更少见。
    人们进入森林也不全是为了打猎。有的白天在湖边野餐,有的夜间观星游玩。郊游娱乐无需敏捷行动,穿着裙子没有问题。
    只有深入密林,对着装才会有基础要求,至少要便于行动又防虫耐脏。
    阿卡曼心底琢磨,等会问一问莫伦请了哪位裁缝改版猎装。
    市面上的猎装都是男款,他想送妻女合适又美观的打猎服都难。
    说话间,进入「沼泽旅店」。
    麦考夫环视大堂,两面墙上挂着巨大的黑板,写满各种交易信息。
    「一口价肥兔五只(一英镑)」,「求购100%上钩的渔具一套(出价三英镑)」,「野生板栗十斤换鼠尾草一捆(店主代卖)」……
    这家旅店不只提供住宿,更是小型森林特产交易点。
    以旅客、店家、猎人们的频繁互动状态,理论上会有更多机会在这里了解到乔治·史蒂文是什么样的人。
    事实却并非这样。
    17:50,包厢晚餐开始。
    阿卡曼被问及是否知道常来打猎的乔治·史蒂文。
    他略惊讶,“两位是来查史蒂文的事?我知道他,他是「沼泽旅店」这两年的常客,但他很普通。”
    普通?
    这个说法让麦考夫与莫伦对视了一眼。
    制造炸.弹的史蒂文早就与普通无关,他来森林打猎不会释放嗜血的本性吗?
    麦考夫:“据说史蒂文很喜欢打猎,每个月一定会来。您说他普通,指的是哪一方面。”
    “这该怎么说呢?”
    阿卡曼组织语言,“有些人天天钓鱼,但一条鱼都钓不上。史蒂文的情况和那些钓鱼佬很像,每个月来打猎,最好的成绩也就是猎到受伤的山鸡。”
    前年史蒂文刚入住「沼泽旅店」,大伙瞧着他身形高壮,以为他是打猎能手。
    没想到史蒂文战绩平平,而他一贯独自进入森林,也不找人学习提升狩猎技巧。
    久而久之,一种固有印象形成了。史蒂文的标签是『又菜又爱自己玩』。
    阿卡曼:“也有一个多月没见到他,上次见面好像是去年12月初吧?”
    莫伦对比露娜提供的时间点。
    两人分手是12月15日,她说史蒂文最后一次去艾坪森林是12月1日。
    莫伦问:“史蒂文身上有没有发生过和蚂蚁相关的事?”
    “啊?”
    阿卡曼听得迷糊,“什么意思?森林里最不缺蚂蚁,什么叫做与蚂蚁相关?”
    莫伦:“比如说涉及死亡、危险、诡异传说之类的。”
    阿卡曼:“就像一团蚂
    蚁围攻人类,把人啃得只剩骨头?”
    莫伦略迟疑,她知道一些攻击性强的蚂蚁。
    比如行军蚁、子弹蚁,但都是亚马孙河流域的动物,总不会入侵伦敦郊外了吧?
    莫伦:“艾坪森林出现过这类强杀伤力的蚂蚁?”
    “当然没有。”
    阿卡曼就是没见过,才会觉得这个问题有点离谱。
    “我在艾坪森林采了十年蘑菇,别说蚂蚁杀人,就连蚂蚁杀鸡也没见过。这里的蚂蚁都很普通。”
    史蒂文打猎普通,森林的蚂蚁也普通,那有什么是不普通的?
    麦考夫:“近一两年,森林有发生过不普通的事吗?不是猎到稀有动物,是那种叫人弄不清真相或古怪到不能解释的事件。”
    阿卡曼摇了摇头,随后又不确定地说:
    “没有两位说的这种不普通,但去年十一月末发生了一起惨剧。来森林练习打猎的詹姆斯父子,进入棕熊冬眠的洞穴,被它袭击后吃掉了。自从艾坪森林对外开放,第一次发生冬眠的熊醒来吃人,这算普通吗?”
    人类入侵了熊的地盘,不管人有意无意,被熊攻击不是稀奇事。
    说它正常,但又有古怪。
    莫伦抓住一个疑点。“父子俩被熊吃掉了?具体是什么吃法?尸体只留一半?只有骨头?骨与肉都没了?”
    谈论这个话题多少有点影响食欲,阿卡曼放下了刀叉再细说。
    “去年11月,詹姆斯一家五口来到艾坪森林,夫妻俩带着两个儿子与一个女儿。最开始是詹姆斯太太发现不对劲,丈夫与二儿子说好天亮回旅店,早餐时间后仍旧不见人影。”
    如今,艾坪森林没有政府派驻的巡警队,是附近教会、居民、商户与猎人们自发组织护林队。
    詹姆斯太太怀疑丈夫与儿子失踪,寻求护林队的帮助。
    护林队开始寻找,出动猎犬辅助。找了一天一夜,总算找到一条左胳膊与一串棕熊脚印。
    “詹姆斯太太认出那只胳膊是她二儿子的。护林队跟踪棕熊脚印,进入一个适合熊冬眠的山洞。洞内发现了熊的毛发、大量血迹、被打空的属于詹姆斯的猎枪,以及地上有十发弹壳。
    从环境判断,是父子俩闯入洞穴后被熊攻击。他们开枪反抗,但失败被杀。
    巡查队又找了十七天,没找到杀人的棕熊与两人尸体的剩余部分,只在森林边缘看到熊脚印。推测熊把人吃掉了后,换地方冬眠了。”
    失踪案到此结束。
    当时也引起艾坪森林一带的轻微恐慌,担忧吃过人类的棕熊会突袭森林附近的人类村庄。
    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没有再听到任何熊出没的消息,小规模的担忧与紧张气氛很快散。
    莫伦听完,总结一句话:“死不见人尸。”
    阿卡曼无奈:“人被熊吃了,真没法找尸体。”
    莫伦:“要怎么解释找不到一根骸骨?骨头都被熊吃干净了?”
    阿卡曼只能猜测:“也许是其他肉食动物闻到腐肉味道,把残肢也彻底分食了。”
    麦考夫:“活也不见熊。”
    阿卡曼坚信熊是存在的。“虽然没人亲眼见到棕熊,可除了足迹与毛发外,我们还有其他证明。”
    当时,一支去抓蛾子的野营队表示,事发当晚22点左右,隐约听到远处传来野兽叫声。
    阿卡曼拿出自制地图,指出了露营地与出事山洞的大致位置。
    “两个地点的直线距离约一百五十米。野营队五个人都听到隐约巨响,他们事后回想,那应该就是愤怒的熊叫。”
    夜晚,远方隐约的熊叫?
    莫伦与麦考夫互相看了一眼,都对这个声音的真实来源有所猜疑。
    有没有一种可能,隐约巨响其实是爆.炸发出的响动?
    麦考夫立刻决定,“今夜就去出事的冬眠熊洞。”
    莫伦赞同,转而问阿卡曼,“到山洞要多久?”
    阿卡曼不理解两人为什么执着勘察山洞。护林队在那片区域来回搜了二十天,什么异样也没找到。
    他作为向导,把该说的都说了,不再反驳客户的需求。
    “我们要走安全路线,还要节省体力,是先骑马再步行。白天只需五十分钟,晚上光线不好,必须放缓速度,单程不超过一个半小时。”
    三人吃了饭,向旅店租了马。
    18:30,阿卡曼再叫上助手安迪,一行四人进入森林。
    得益于阿卡曼的带路,这一路走得很平顺。
    没用一个半小时,只走了73分钟就到了山洞。
    “熊吃人”距今有51天,山洞里的搏斗痕迹早就被护林队清理干净。
    不留人血残余,防止其他野兽嗅到后也产生随意攻击人类的习惯。
    洞内潮湿,地面泥与水混合,没有近期人类活动的足迹。
    阿卡曼:“以前,这个山洞附近就不常有动物出没,猎人们也不怎么朝这个方向来。熊吃人发生后,来的人更少了。”
    从外部可以看出山洞不深。
    进入后,只有一个弯道,走十三米就到底了。
    越往里走,洞高越来越低。尽头,洞高只剩2.3米。
    麦考夫仰头,这个高度,他抬手能撑到天花板。
    再说岩洞尽头的这块岩壁,最宽处一米,呈现不规则的形状。
    从上到下,岩壁与整个山洞似浑然天成的一体。
    四周的石块纹路、裂痕、缝隙也自然到几乎不带任何人工痕迹。
    ——除了两个位置。
    距离岩壁半米,地面有三个大小相同的圆形黑点,能被一只脚掌覆盖。
    站在这个位置抬头去看洞顶,顶部岩石有能被一只手掌覆盖的“一点三横”图像。
    圆点也好,线点图也好,似洞体岩石自然生长的斑纹。
    一般情况下,山洞光线黑暗,很容易忽视它们的存在。
    莫伦却无法忽视它们,凝眸打量两处石斑。
    从电报摩斯码的角度去看,「···」代表了S,「·---」是J。合在一起就是JS,是乔治·史蒂文的电码签名。
    麦考夫显然也注意到了这点,“史蒂文身高1.84米,他抬手能触碰洞顶。”
    阿卡姆与助手安迪听不懂两人在打什么哑谜,手能碰到洞顶岩石又怎么了?
    麦考夫先伸出右脚,踩向地面三个圆点,地面没有反应。
    他又抬手触碰顶部石斑,头顶也没有动静。
    助手安迪忍不住说:“石头是推不动的。”
    麦考夫手脚并用,上下同时一起用力。
    这次,他感觉到石块在轻微移动,是头顶的那块在凹陷。
    “咔嚓、咔嚓”,链条滚动声起。
    很快,堵住去路的前方岩壁动了。它缓缓下沉,露出黑漆漆的地洞入口。
    “我的上帝!”
    阿卡曼不敢置信地走到洞口前,举着煤气灯往里探了探。
    前方没有光亮。
    这条狭的长坡道缓慢向下,不知通往何处。很窄,每次只能进一个人。
    助手安迪也傻眼,“我从来没听说艾坪森林有这样的密道啊?!詹姆斯父子该不是闯入密道,被杀了吧?”
    莫伦问:“詹姆斯父子多高?”
    阿卡曼与安迪都参与过搜救,但过了一个多月,记不清具体数据。
    阿卡曼:“詹姆斯比较矮,他的二儿子大概和我差不多高。都有一米八,伸手能碰到洞顶。”
    小詹姆斯具备开门的身高条件。
    这样一来,失踪父子极有可能不是被熊吃到不剩骨头,而是误触或发现洞壁异样,闯入地洞后被灭口。
    现在,要走一遍失踪父子走过的路了。
    地道是否存在别的出口?里面有没有人?建造者会不会刚巧现在回洞?
    这些都是未知。
    四个人肯定不能全部进去,两个在地面,两个到地下,这样最合理。
    下洞有风险,留守更需随机应变。
    “安迪,你留下守着。”
    阿卡曼安排好助手,不确定地看向两位客户。
    照常理,他会对男士说一起下洞。今天接单却是走了汉姆律师的关系,主要委托人是海勒小姐。
    莫伦微笑:“福尔摩斯先生,您辛苦地开启密道大门,不如在地面休息片刻。我先下去转一圈,为您探探路。”
    麦考夫也微笑,“谢谢您的关心。”
    这是关心?
    才怪!分明是质疑他的勘察能力,生怕他错过某些线索。
    麦考夫一眼看清真相,因为有同样的想法。
    “我丝毫不觉得辛苦,何况做事要有始有终。是我开了门,那就要完成探路工作。”
    莫伦确实在怀疑。两人认识不超过十二个小时,凭什么相信对方呢?
    如果地下存在误触就会自毁的机关,第一次下洞也可能变成最后一次下洞。让别人去查,万一遗漏了什么呢?
    所谓的“有始有终”论,简直是歪理邪说。
    莫伦上下打量麦考夫。
    这人能开门就是占了身高优势。比她高,了不起啊!
    麦考夫微微扬起下颚,依旧保持礼貌微笑。
    明明什么都没有说,但眼神表明「不好意思,高是就了不起」。
    “哈哈,两位都很有冲锋精神。”
    阿卡曼讪笑,感觉到气氛微妙。
    他颇为熟练地建议:“不如这样,石头剪刀布,一局定输赢。赢的人下洞,输的人看守。”
    我与妻子遇到小争议,就通过这种和谐方式决定听谁的。
    后面这一句话,阿卡曼当然不会画蛇添足地说出来。
    莫伦与麦考夫看向对方。
    眼下必须抓紧时间,不可能僵持着,那就把决定权交给运气。
    两人都点了头,表示同意这个方案。
    阿卡曼:“准备好。我倒数三个数,两位出拳。三、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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